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应答,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任意一条不满足则应答无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须提供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其应答承担连带责任的授权函,授权函中须加盖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公章。同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均无效。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质。 4.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党政军、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维修服务案例,且合同维修服务期须在6个月及以上) 5.在阜阳有服务支撑机构,或承诺成交后30日内在阜阳设立服务支撑机构。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